海马汽车: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十二届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及材料后,就《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可推进公司B端赛道专用纯电动汽车产品加快落地,助力公司于新的细分市场开展差异化经营,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章页)
与会独立董事:
林进挺 李 伟 杜传利
2024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