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1  粤宏远A(000573)公司公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赋予的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行使权利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2022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详细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2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2年4月28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8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022年10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各事项均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2022年度,监事会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2022年的各期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事项。

(4)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公司对外投资、出售资产的程序合法,价格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没有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较大或重大的关联交易,办公场所关联租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已建立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公司内控重点活动按规定开展,确保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客观、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和效果。2022年度未出现重大违反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内控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7)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均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过去的一年里,监事会的工作得到了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围绕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司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报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