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4-004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回报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月内,公司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额度。在前述额度内,金额可滚动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主要投资于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短期低风险稳健类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例如银行、证券公司或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不允许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以及其它收益波动大且风险高、期限长等类型的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属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内拟投资的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在8亿元的额度内,授权管理层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确定单次投资金额,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委托理财相关具体事宜,如签署相关理财合同或协议等;期限内购买每笔理财产品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的波动,理财产品的收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方或相关机构的信用水平,关乎信用
风险的高低;市场有些理财产品无法随时提取,含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故公司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进行与公司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投资。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经营现金流情况,及时进行理财产品的购买及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具体实施部门需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和筛选,选择风险低、流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汇报理财情况。内审部、证券部、财务部需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五、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理财前提应正常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注意理财机构的资质和产品风险,避免公司受损。监事会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