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及部分
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解除司法冻结,同时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冻结日期 | 申请人 |
德力西集团 | 是 | 30,000,000 | 16.12% | 6.85% | 2024-02-23 | 2024-05-22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合计 | -- | 30,000,000 | 16.12% | 6.85% | -- | -- | -- |
二、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再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德力西集团 | 是 | 30,000,000 | 16.12% | 6.85% | 否 | 2024-05-21 | 2027-05-20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合计 | - | 30,000,000 | 16.12% | 6.85% | - | - | - | - |
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所持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3,000万股公司股份已于2017年10月16日被质押,质权人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60)。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德力西集团 | 186,087,400 | 42.47% | 30,000,000 | -- | 16.12% | 6.85% |
合计 | 186,087,400 | 42.47% | 30,000,000 | -- | 16.12% | 6.85%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