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钾肥")通过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集团"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60号)核准,换股吸收合并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完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所涉及的换股程序,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关于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2011年3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关于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11]86号文)(以下简称"决定")同意了本公司的申请,决定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3月22日起终止上市。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性质: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简称:盐湖集团; 股票代码:000578; 终止上市日期:2011年3月22日。 由此本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3月22日起终止上市。本公司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已按照2.90:1的比例转换为盐湖钾肥A股股票。如本公司股东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被冻结的情形或本公司股东存在未领取红利的情形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后续安排如下: 一、质押或被冻结股份的处理 已经设定了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本公司股票,在换股时一律转换成盐湖钾肥的股票,原在本公司股票上设置的质押、其他第三方权利或被司法冻结的状况将在相应换取的盐湖钾肥股票上维持不变。 二、未领取红利的处理 本公司股东未领取的红利将由登记公司退回本公司,本公司与盐湖钾肥协商后,将指派专人负责该笔款项的派发,未领取红利的股东可与本公司或盐湖钾肥联系。 三、终止上市后的相关安排 (一)后续资产过户的相关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盐湖钾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的相关约定,盐湖钾肥已于换股日(2011年3月15日)将作为本次合并对价而向本公司股东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至本公司股东名下,同时,自换股日起,本公司的一切业务及全部资产、负债和权益将由盐湖钾肥享有和承担。盐湖钾肥将自换股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并尽快完成本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的过户手续,并将随后办理以及协助本公司办理相关各项工商登记手续。 (二)人员安排 根据本公司与盐湖钾肥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及本公司、盐湖钾肥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决议,本公司全体员工将由盐湖钾肥全部接受。盐湖钾肥将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全体员工的工龄连续计算,薪金待遇尽可能维持原状。 本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相关事宜的处理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联系: 单位: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继文李勇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邮政编码:816000 电话:0979―8448121 传真:0979―8434445 联系时间:9:30―17:00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