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关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2-28  威孚高科(0005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A股)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相关规定,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2年6月10日)起,回购股份(A股)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4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6)。

二、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于2022年6月1日、7月5日、8月2日、8月25日、9月2日、10月11日、11月2日、12月2日、12月23日及2023年1月4日、2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41、2022-049、2022-054、2022-056、2022-059、2022-060、2023-001、2023-002)、《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A股)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0.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7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69,722,092.24元(含交易费用)。

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成,本次回购A股股份总数为25,000,000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按照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9,289,3361.9111,591,8361.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89,370,23498.09996,581,45798.85
三、股份总数1,008,659,570100.001,008,173,293100.00

注1:2022年7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56,277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

注2:2022年12月16日,公司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58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7,632,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正式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注3:2023年2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对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30,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1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938.16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34.54万股)。

八、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A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