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王晓东、Kirsch Christoph、徐云峰、冯志明、陈玉东、赵红、黄睿、俞小莉、邢敏、冯凯燕、潘兴高),实际参加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王晓东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股票资产,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三、独立董事对以上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