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马玉洲、陈染、刘松雪),参加监事3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玉洲先生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24名因退休原因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经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系因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所致,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
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及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即对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