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云峰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徐云峰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徐云峰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徐云峰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上述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3,000股。徐云峰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要求。
二、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及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副总经理荣斌先生在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止。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荣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荣斌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1998年7月进入本公司。曾任公司柱塞分厂副厂长,共轨零部件分公司副经理,公司机械系统事业部制造一部副经理、经理,公司机械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汽车柴油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兼机械系统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荣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