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3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2025年3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华山路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尹震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分类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网络投票情况 | 总体出席情况 |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人数 | 代表 股份数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人数 | 代表股份数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 |
A股 | 11 | 329,420,891 | 33.8915% | 537 | 20,386,887 | 2.0974% | 548 | 349,807,778 | 35.9890% |
B股 | 76 | 60,268,060 | 6.2005% | 17 | 951,734 | 0.0979% | 93 | 61,219,794 | 6.2984% |
总体 | 87 | 389,688,951 | 40.0920% | 554 | 21,338,621 | 2.1954% | 641 | 411,027,572 | 42.2874%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A股 | 349,564,738 | 99.9305 | 156,587 | 0.0448 | 86,453 | 0.0247 |
B股 | 50,764,466 | 82.9217 | 10,434,128 | 17.0437 | 21,200 | 0.0346 |
表决汇总 | 400,329,204 | 97.3972 | 10,590,715 | 2.5766 | 107,653 | 0.0262 |
其中:中小股东 | 37,372,474 | 77.7446 | 10,590,715 | 22.0315 | 107,653 | 0.2239 |
表决结果: 通过 |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唐丽子律师、杨楠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