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实意见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核实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实,作出以下核实意见:
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于2023年12月19日后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6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44,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85%。依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均通过公司考核,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