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支出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即2025 年6 月30 日起至2026 年6 月 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7 月1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6 年6 月2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