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哈工智能(000584)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世青: 陆 健: 潘 毅:

日期:2023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