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智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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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应尽的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下面就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16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2年1月28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3月11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
2022年4月7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签署《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2022年4月13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2年4月27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6月29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关于内部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2022年7月21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7月27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22年8月11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参股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关于签署并购基金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8月18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2年8月26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2年9月26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022年10月19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年10月28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年11月4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2022年12月23日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充分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审计工作及内控、提名任免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证监会、深交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学习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团队建设,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敏感期内,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度,公司通过专线电话、邮箱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提问和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公司不定期举办投资者交流会,并及时予以对外披露,保证了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
(六)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二、2022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23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80%;营业利润-70,747.69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8.32%;利润总额-80,438.30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6.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98.26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26.37%;基本每股收益-0.976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6.39%。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回落、下游传统汽车行业整体低迷等影响,同时叠加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的替代效应,传统汽车整车厂新增产线项目大幅减少,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公司董事会为应对艰难环境,一方面降本增效,严格控制成本和降低负债规模;处置部分回报周期较长的资产,回流资金,保障公司的现金流,为公司减轻负担、降低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继续主动积极进行战略调整,战略转型新能源智能化,拟往新能源产业链上游延伸。
三、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作为聚焦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和人工智能机器人的高科技上市企业,将继续践行“通过做优、做强、做大哈工智能,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为中国智能制造奋勇担当”的战略思想,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大背景下坚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充分把握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通过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优化现有业务结构,在原有智能制造业务的基础上,实现对新能源板块业务的切入,提升对原有智能制造业务的话语权,并向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打造上市公司“一体两翼”发展新格局,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在公司治理和战略规划上,将继续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科学制定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核心业务,适时开展资本运作,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履职培训,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以便投资者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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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