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8  ST工智(000584)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聘任魏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审阅魏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魏强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无异议意见,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魏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世青: 陆 健: 潘 毅: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