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6  ST工智(000584)公司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3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3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赵亮先生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拟选举孙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副董事长赵亮先生于近日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依法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魏强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赵亮先生于近日辞职,导致公司下属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选举公司董事艾迪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选举公司董事乔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选举公司董事魏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具体补选后的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刘世青刘世青、潘毅、乔徽(补选)
战略委员会乔徽乔徽、刘世青、艾迪(补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毅潘毅、陆健、魏强(补选)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对单一行业的依赖风险,推动业务转型发展。公司拟在江西省宜丰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宜丰县哈工锂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公司与宜丰县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

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