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更正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因工作疏忽,公告中关于延期披露的日期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董事会收到《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半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回复内容尚未编制完成且部分相关内容需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公司预计不能在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10月24日前完成《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对延期回复半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更正后:
公司董事会收到《半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半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与回复。鉴于回复内容尚未编制完成且部分相关内容需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公司预计不能在2023年10月10日前完成《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特向深交所申请延期至2023年10月17日前完成《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对延期回复半年报问询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除上述更正内容(加粗文字)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