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2023年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3-12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9,598,617.73 | 26.78% | 1,464,949,548.30 | 43.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45,431.29 | 88.82% | -20,934,944.00 | 95.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556,786.32 | 88.76% | -41,816,011.62 | 91.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42,728,765.29 | 275.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17 | 88.84% | -0.0275 | 95.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17 | 88.84% | -0.0275 | 95.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12.70% | -2.04% | 29.2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393,912,521.32 | 4,622,278,006.71 | -4.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17,111,768.01 | 1,039,144,421.22 | -2.12%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93,468.20 | 14,563,397.02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处置土地厂房等非流动资产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49,687.92 | 9,389,450.91 |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收到企业扶持资金等政府补助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4,928.33 | -385,269.0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5,413.61 | 2,566,348.0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4,522.75 | 120,163.22 | |
合计 | 411,355.03 | 20,881,067.6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80,037,491.71 | 214,856,733.80 | -134,819,242.09 | -62.7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致 |
应收票据净额 | 759,994.25 | 40,248,574.95 | -39,488,580.70 | -98.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兑付所致 |
应收账款净额 | 270,948,934.27 | 371,762,397.79 | -100,813,463.52 | -27.1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回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36,283.84 | 92,003,071.00 | -61,766,787.16 | -67.14% | 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兑付所致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149,020,706.44 | 34,800,179.34 | 114,220,527.10 | 328.2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参股子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款尚未全部收回所致 |
在建工程净额 | 36,641,071.27 | 23,425,629.82 | 13,215,441.45 | 56.4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智能产业园项目建设所致 |
应付票据 | 77,497,179.23 | 137,016,769.18 | -59,519,589.95 | -43.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4,857,485.61 | 47,983,562.08 | -33,126,076.47 | -69.0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年终奖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02,411.08 | 24,755,772.14 | -8,953,361.06 | -36.1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
利润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总收入 | 1,464,949,548.30 | 1,019,387,369.35 | 445,562,178.95 | 43.7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的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多所致 |
营业成本 | 1,303,912,339.19 | 929,938,232.86 | 373,974,106.33 | 40.2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实施的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多所致 |
销售费用 | 18,525,950.81 | 34,905,979.58 | -16,380,028.77 | -46.93% | 主要系上年末子公司哈工现代出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3,108,932.21 | -367,494,855.49 | 364,385,923.28 | -99.1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发生商誉减值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2,296,000.25 | 12,740,025.49 | -15,036,025.74 | 118.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因回款冲回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同期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2,996,986.45 | -81,086,424.14 | 78,089,437.69 | 96.30% | 主要系上期参股公司确认投资亏损,本期参股公司投资亏损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8,788,750.09 | 16,383,981.08 | -7,595,230.99 | -46.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8,667,129.65 | -21,548,400.28 | 12,881,270.63 | 59.78% | 主要系报告期内亏损减少所致 |
现金流量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变动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28,765.29 | 11,384,005.35 | 31,344,759.94 | 275.3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入增加所致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8,7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4.99% | 114,078,327 | 0 | 质押 | 79,239,990 |
冻结 | 79,239,990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9.11% | 69,305,650 | 0 | 质押 | 43,581,701 |
冻结 | 9,621,999 |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9% | 19,722,793 | 0 | ||
李东璘 | 境内自然人 | 1.22% | 9,302,800 | 0 | ||
毛幼聪 | 境内自然人 | 1.12% | 8,501,671 | 0 | ||
魏娟意 | 境内自然人 | 0.92% | 7,026,454 | 0 | ||
哈尔滨海特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2% | 7,000,000 | 0 | 冻结 | 7,000,000 |
汪梅 | 境内自然人 | 0.82% | 6,210,800 | 0 | ||
吕广芹 | 境内自然人 | 0.77% | 5,841,730 | 0 | ||
毛路平 | 境内自然人 | 0.68% | 5,193,30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14,078,3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78,327 | |||
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9,305,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9,305,650 | |||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 19,722,7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22,793 | |||
李东璘 | 9,30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02,800 | |||
毛幼聪 | 8,501,671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1,671 | |||
魏娟意 | 7,026,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7,026,454 | |||
哈尔滨海特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
汪梅 | 6,21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10,800 | |||
吕广芹 | 5,841,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41,730 | |||
毛路平 | 5,19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193,3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无锡哲方哈工智能机器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 |
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汪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5,527,950股,通过信用账户持股682,850股,合计持有6,210,800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江苏哈工海渡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哈工海渡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海渡”)股权相关事项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以现金5,400.00万元对哈工海渡进行增资。哈工海渡第一大股东苏州工大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严格”)向并购基金承诺,哈工海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苏州严格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苏州严格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哈工海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哈工海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
2021年6月,并购基金已将其持有的哈工海渡6.80%的股权以18,360,000.00元转让给南京哈工企赋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关于公司参投并购基金拟转让其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苏州严格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哈工智能是通过嘉兴大直投资了哈工海渡,签订投资合同的主体是嘉兴大直。根据合同相对性,仅嘉兴大直有权对哈工海渡原股东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及进行业绩补偿。而嘉兴大直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直”),并非哈工智能。故哈工智能无法直接起诉哈工海渡原股东,仅能要求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代表嘉兴大直起诉哈工海渡原股东。因此,2023年8月1日,公
司向并购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发出了《关于嘉兴大直对外投资形成的应收业绩补偿款及回购款事宜的函》,要求并购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及时行使相应权利,通过诉讼途径要求苏州严格履行对并购基金持有的江苏海渡股权所负有的回购及业绩补偿义务。2023年8月21日,公司再次向广州大直发函,要求其对苏州严格提起诉讼,要求苏州严格支付股权回购款及业绩补偿金。在公司的督促下,并购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审议了由嘉兴大直对苏州严格提起诉讼或仲裁并授权管理人广州大直代表嘉兴大直全权处理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全部事务。各合伙人正在推进会议决议的用印流程。广州大直正在积极准备诉讼、仲裁相关材料,并将尽快对苏州严格提起诉讼或仲裁。截至2023年9月30日苏州严格需支付剩余部分股权的回购款6,004.74万元及支付业绩补偿金额5,4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哈工海渡的股权处置事项,公司已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向回购义务方发送联络公函、律师函等措施,后续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对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2、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
并购基金以现金10,800万元对哈尔滨工大特种机器人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防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防务”)进行增资。严格防务股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严格集团”)向并购基金承诺,严格防务应实现2018至2020年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合计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000,000.00元,即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如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未能实现,严格集团应在2020年度结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就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向并购基金进行补偿。如哈工特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并购基金有权要求严格集团回购投资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严格防务股权。该等回购系并购基金的一项选择权。经审计后,严格防务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期间合计承诺净利润的80%。2021年12月7日、2022年3月30日公司聘请的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两次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2022年8月2日,并购基金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向严格集团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于收到律师函90日内履行股权回购义务。
哈工智能是通过嘉兴大直投资了严格防务,签订投资合同的主体是嘉兴大直。根据合同相对性,仅嘉兴大直有权对严格防务原股东要求履行回购义务及进行业绩补偿。而嘉兴大直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州大直,并非哈工智能。故哈工智能无法直接起诉严格防务原股东,仅能要求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代表嘉兴大直起诉严格防务原股东。因此,2023年8月1日,公司向并购基金及其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发出了《关于嘉兴大直对外投资形成的应收业绩补偿款及回购款事宜的函》,要求并购基金及其管理人广州大
直及时行使相应权利,通过诉讼途径要求严格集团履行对并购基金持有的严格防务股权所负有的回购及业绩补偿义务。2023年8月21日,公司再次向广州大直发函,要求其对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严格集团支付股权回购款及业绩补偿金。在公司的督促下,嘉兴大直管理人广州大直于2023年9月7日召开了合伙人会议,审议了由嘉兴大直对严格集团提起诉讼或仲裁并授权管理人广州大直代表嘉兴大直全权处理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的全部事务。各合伙人正在推进会议决议的用印流程。广州大直正在积极准备诉讼、仲裁相关材料,并将尽快对严格集团提起诉讼或仲裁。截至2023年9月30日,严格集团需支付股权回购款16,460.38万元及业绩补偿金额10,8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严格防务的股权处置事项,公司已采取了包括但不限于向回购义务方发送联络公函、律师函等措施,后续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对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损害。
3、并购基金差额补足义务相关诉讼事项
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广州大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直”)、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管计划管理人代表“鲁城济南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合作投资嘉兴大直机器人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公司作为并购基金劣后级有限合伙对优先级合伙人长城证券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公司于2023年8月收到长城证券寄送的《差额补足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向并购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发函督促其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基金清算及对苏州严格、严格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股权回购款及业绩补偿金事项以回笼资金支付长城证券差额补足款项。
2023年10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3)粤0304民初46551号)等诉讼材料,长城证券就上述差额补足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支付投资本金差额补足款94,043,706.57元及相应的投资收益,并支付本金及投资收益的违约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并购基金管理人广州大直通知召开并购基金清算的合伙人会议,公司后续也将持续督促广州大直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基金清算及加快起诉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及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3-11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快速进入市场前景广阔和具有一定准入壁垒的军用光电产品、军用非标准仪器设备、航空器材等军用产品领域和军工行业,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智能制造的累积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和机器人技术赋能军工制造,增强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现金收购刘延中持有的江机民科67.9626%股权,吴宇英持有的江机民科1.4348%股权,李博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丁海英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杜研持有的江机民科0.2009%股权。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购买江机民科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4,000.00万元。该交易已获得国防科工局于2021年5月10日下发的批复文件(科工计【2021】464号),该批复文件的有效期为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80)、《关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关于签署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按照《收购股权协议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应当在2022年1月31日前向江机民科股东累计支付至股权转让款总额(8.4亿元)的70%,但公司在2021年末之前仅累计支付了2.9亿元,后续没有进一步付款,导致出现违约的情形。经协商,公司与江机民科原股东于2022年7月签署了《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公司需要在2022年8月31日前将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即58,000万元支付给交易对手方,若逾期未支付股权转让款,交易对手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公司需支付3,000万元作为补偿金。公司未在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至本次股权转让款的70%,已构成违约。虽截至目前公司未正式收到交易对手方要求终止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但基于谨慎性考虑,2022年末,公司根据《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收购股权之补充协议》计提股权收购事项3,000万元违约金、计提与江机民科之间的往来款事项违约金5,800万元,上述事项共计提预计负债8,8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向江机民科股东支付28,999.99万元。在办理工商登记的过程中,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本次转让江机民科70%股权的完税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本次交易涉及个人所得税额约为1.29亿元,对股权转让方的支付压力较大,江机民科原股东无法承担一次性完税的负担。公司根据《收购股权协议书》第十六条的相关约定豁免江机民科原股东在收取第二期交易对价之前先行办理工商过户的责任,由公司继续支付后续交易对价;同时,基于合同的公平原则,为了保证江机民科原股东收取交易对价的进度与个人所得税完税进度的匹配性,交易双方一致决定在股权转让款累计支付至交易总额的70%以后(交易协议约定的付款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并可宽限至2022年1月31日),再由江机民科原股东完税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事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江机民科的工商变更尚未办理。
2023年7月底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及传票(案号:(2023)吉02民初45号)等诉讼材料,刘延中先生就其与公司、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的诉讼案件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对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
2023年9月公司收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吉02民初45号之四),经审理,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刘延中先生的起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民事裁定书》已正式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结合公司与刘延中的诉讼及国防科工局批复失效一事,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第6.3.9条的规定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该项目是否继续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终止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论证结果及时履行公司的审批流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事项
为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筹集资金推动公司业务转型,降低公司对单一行业的依赖,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与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就出售所持有的天津福臻工业装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事项明确相关事宜,并于2022年12月签订了《投资意向书》。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交易对手方苏州福臻送达的《收购交易终止通知书》,苏州福臻决定终止收购天津福臻事宜。根据《投资意向书》的相关约定,本次交易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3年5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及诉讼材料,苏州福臻就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申请冻结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上述案件已于近日开庭审理,尚未正式判决,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创捷”)、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招商引资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新旧动能基金”)、福建平潭越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市俊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同安矿产品、济南创捷、济南新旧动能基金、越凡投资、李奕霖、深圳俊东合计持有的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拟向艾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公司正配合各中介机构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后,公司可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等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9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
7、关于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相关事项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56,600万元购买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100%股权并引入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译联机器人”)、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宁市众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半导体”)分别对浙江哈工增资11,3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关于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诉讼补偿协议的议案》。瑞弗机电拟与瑞弗机电原股东洪金祥、洪群妹、吴淳、周昊、刘芳、朱宇、海宁瑞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瑞弗机电原股东承诺对瑞弗机电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承担损失补偿责任。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
〈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浙江哈工、瑞弗机电与原股东签署《诉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原股东应付的诉讼债权转让价款,由公司从后续需支付给原股东的股权转让价款中将相应债权转让价款支付给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剩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公司尚在和瑞弗机电原股东沟通中。2018年9月公司与译联机器人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译联机器人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乙方完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两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译联机器人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两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译联机器人有权在其投资满三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要求公司回购剩余的股权。2018年9月公司与泛半导体签署《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泛半导体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以完成《投资协议》项下第一笔投资款支付之日为准)满三年之日起,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泛半导体向浙江哈工已支付的投资款加上年化8%的单利计算的转让价格(按照付款时间分批次分别计算利息),回购泛半导体持有的浙江哈工全部或部分股权。若泛半导体未在完成对浙江哈工的投资满三年之日起要求公司回购全部股权,泛半导体有权在其投资满四年之日起向公司提出要求。译联机器人、泛半导体已就上述股权回购事项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前保全,冻结了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补充更正公告》(2023-07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7)。
2023年9月4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就海宁我耀与译联机器人的诉讼出具了(2023)浙0481诉前调确2539号《民事裁定书》。公司正在积极执行法院的民事裁定并与译联机器人协商解除冻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海宁我耀与泛半导体的诉讼已于2023年9月15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尚未正式判决,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事项
受相关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公司持有的天津福臻100%股权(5,100万元)及海宁我耀100%股权(20,000万元)被冻结,公司子公司海宁我耀所有的坐落于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文苑路西侧、高新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浙(2019)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77531号】被查封。具体诉讼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023年8月,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我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冻结了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及海宁我耀部分银行账户。该诉讼已于2023年10月19日开庭审理。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讼尚未正式判决,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管理层在得知相关诉讼及资产冻结情况后高度重视,积极与各方、法院等方进行沟通、协商,以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解决上述诉讼纠纷。截至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0,037,491.71 | 214,856,733.8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265,100.00 | 23,265,1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59,994.25 | 40,248,574.95 |
应收账款 | 270,948,934.27 | 371,762,397.79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36,283.84 | 92,003,071.00 |
预付款项 | 108,159,655.56 | 135,344,438.8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9,020,706.44 | 34,800,179.3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58,012,408.70 | 1,277,128,230.16 |
合同资产 | 514,416,330.47 | 339,869,766.37 |
持有待售资产 | 243,290,971.2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953,724.68 | 7,570,290.66 |
流动资产合计 | 2,550,810,629.92 | 2,780,139,754.1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0,877,926.31 | 274,060,350.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8,118,576.50 | 121,222,917.6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2,250,926.69 | 72,250,926.6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7,729,899.86 | 308,695,704.04 |
在建工程 | 36,641,071.27 | 23,425,629.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85,610.10 | 5,124,307.33 |
无形资产 | 122,551,177.63 | 131,487,087.8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19,722,758.18 | 519,722,758.18 |
长期待摊费用 | 8,961,989.02 | 8,091,131.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135,876.98 | 85,913,860.2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7,326,078.86 | 292,143,578.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43,101,891.40 | 1,842,138,252.52 |
资产总计 | 4,393,912,521.32 | 4,622,278,006.7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17,341,367.46 | 336,132,579.9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7,497,179.23 | 137,016,769.18 |
应付账款 | 969,129,287.41 | 869,068,304.6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23,011,793.30 | 852,281,587.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857,485.61 | 47,983,562.08 |
应交税费 | 16,024,054.32 | 28,859,795.39 |
其他应付款 | 643,947,678.30 | 649,822,090.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669,210.56 | 2,669,210.56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802,411.08 | 24,755,772.14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327,670.36 | 109,478,733.47 |
流动负债合计 | 2,890,938,927.07 | 3,055,399,195.6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10,450,000.00 | 217,45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55,117.2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107,764,325.62 | 107,764,325.62 |
递延收益 | 308,750.00 | 401,375.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2,983,659.75 | 122,059,873.9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1,506,735.37 | 451,530,691.72 |
负债合计 | 3,302,445,662.44 | 3,506,929,887.3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760,937,577.00 | 760,937,57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05,043,105.15 | 1,205,933,087.57 |
减:库存股 | 999,500.00 | 999,5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32,835,595.04 | -29,912,955.6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6,019,272.83 | 86,019,272.8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01,053,091.93 | -982,833,060.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17,111,768.01 | 1,039,144,421.22 |
少数股东权益 | 74,355,090.87 | 76,203,698.1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1,466,858.88 | 1,115,348,119.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93,912,521.32 | 4,622,278,006.71 |
法定代表人:乔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徽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464,949,548.30 | 1,019,387,369.35 |
其中:营业收入 | 1,464,949,548.30 | 1,019,387,369.3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11,340,077.93 | 1,167,274,235.83 |
其中:营业成本 | 1,303,912,339.19 | 929,938,232.8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074,418.10 | 8,817,796.51 |
销售费用 | 18,525,950.81 | 34,905,979.58 |
管理费用 | 92,160,688.33 | 94,700,948.64 |
研发费用 | 63,500,511.64 | 64,220,982.16 |
财务费用 | 29,166,169.86 | 34,690,296.08 |
其中:利息费用 | 20,255,619.71 | 37,792,325.97 |
利息收入 | 606,184.39 | 634,925.87 |
加:其他收益 | 8,788,750.09 | 16,383,981.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96,986.45 | -81,086,424.1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82,424.05 | -85,405,486.1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96,000.25 | 12,740,025.4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08,932.21 | -367,494,855.4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171,620.82 | 11,499,715.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832,077.63 | -555,844,423.95 |
加:营业外收入 | 1,119,912.08 | 1,215,332.27 |
减:营业外支出 | 908,564.85 | 396,042.9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620,730.40 | -555,025,134.61 |
减:所得税费用 | -8,667,129.65 | -21,548,400.2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53,600.75 | -533,476,734.3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53,600.75 | -533,476,734.3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34,944.00 | -492,182,779.49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18,656.75 | -41,293,954.8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96,726.80 | -3,256,665.8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11,793.86 | -3,237,887.0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923,641.10 | -3,192,649.74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923,641.10 | -3,192,649.74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847.24 | -45,237.3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847.24 | -45,237.3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067.06 | -18,778.8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5,850,327.55 | -536,733,400.1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846,737.86 | -495,420,666.53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03,589.69 | -41,312,733.6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75 | -0.647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75 | -0.647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乔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乔徽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4,536,947.87 | 1,261,800,003.8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42,440.80 | 25,465,489.5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798,874.58 | 36,009,209.5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5,378,263.25 | 1,323,274,702.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76,035,914.76 | 936,064,118.5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695,453.92 | 190,237,549.3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083,316.18 | 70,764,692.6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834,813.10 | 114,824,337.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2,649,497.96 | 1,311,890,697.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728,765.29 | 11,384,005.3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0,675,612.56 | 27,007,758.08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636,908.40 | 26,401,417.2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53,860.7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161,333.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312,520.96 | 91,724,369.1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352,429.99 | 25,545,720.3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1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452,429.99 | 25,645,720.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60,090.97 | 66,078,648.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9,787,327.36 | 201,610,487.6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708,248.06 | 86,543,412.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495,575.42 | 288,153,900.0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5,654,381.29 | 370,724,702.7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825,751.12 | 37,970,814.8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863,430.09 | 9,288,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4,343,562.50 | 417,983,517.5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847,987.08 | -129,829,617.5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40,123.40 | -914,425.2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19,007.42 | -53,281,388.6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9,795,232.30 | 152,433,620.3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476,224.88 | 99,152,231.72 |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