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通过内核版)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哈工智能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613,23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0,829,953.84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0,625,310.3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0,023,877.6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0,204,643.5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3,090,000.00元(不含增值税金额为2,915,094.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114,643.5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677,890,981.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子项目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额 |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 40,862.60 | 40,862.60 | 30,329.06 |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4,387.40 | 22,582.40 | 22,582.40 | ||
2 | 偿还银行借款 | -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 | 9,800.00 | 9,800.00 | 9,800.00 |
合计 | 80,050.00 | 78,245.00 | 67,711.46 |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故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进行了调整。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结余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资子公司天津哈工福臻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哈工”)目前实施的“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哈工智能实施的“偿还银行借款”,并将结余募集资金488,589,690.43元(最终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利息之和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同意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由哈工智能实施“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以及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子项目 |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制造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终止) | 汽车车身智能连接制造系统产能建设项目 | 3,225.07 | 3,225.07 |
轻量化材料连接及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41.67 | 1,241.67 | ||
2 | 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 | 27,518.24 | 26,999.99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21,340.73 | 8,374.20 |
4 | 偿还银行借款 | - | 5,000.00 | 4,959.24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9,800.00 | 9,800.00 |
合计 | 68,125.71 | 54,600.17 |
注1:除上述项目支出外,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合计483.94万元;手续费需要扣除0.67万元;注2:调整后的募集资拟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延期归还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97)。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于2024年8月14日届满,截至目前,因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新的募集资金账户未完成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亦未签署完成,公司尚未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因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加之受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冻结,新的募集资金账户未完成开设,三方监管协议亦未签署完成,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同时也为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公司拟延期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此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助于缓解公司目前流动资金紧张状况,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防止归还后募集资金被冻结。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151号),因2023年8月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在到期日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需及时归还,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再次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在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前,已多次督促公司妥善进行资金管理,注意及时足额的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并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事项,解除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冻结。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应当以任何理由延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尽快妥善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尽快将上述12,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延期归还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影响,以及后续归还上述募集资金的进展情况和相关的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重 商敬博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