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工智: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工智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扣划及新增账户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2025年3月21日查询银行账户时,发现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出现资金被扣划的情况,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我耀”)的部分银行账户新增被冻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被扣划的基本情况
1、被强制划扣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情况
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性质 | 本次被扣划金额(元) | 账户余额(元) |
哈工智能 | 农行海宁市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130,234.70 | 1,481.47 |
2、募集资金被扣划的原因
2023年5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苏州福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福臻”)与公司签订的《投资意向书》所涉及的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2023年11月,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沪0112民初25550号),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50,000,0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和案件费用。
2024年4月,针对公司返还苏州福臻投资意向金的相关诉讼事项,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公司已向原告苏州福臻支付28,369,576.62元,以偿还本案判决书项下部分投资意向金。本次支付完毕后,苏州福臻不再对本次支付所涉金额主张自本次支付完毕之日起的逾期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2023年11月21日、2024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135)、《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因生效判决及裁定,公司尚欠付苏州福臻22,735,006.71元。2025年3月18日,法院强制扣划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6,130,234.70元。
二、本次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1、新增被冻结银行账户
主体 | 开户行 | 账户性质 | 账户余额(元) |
哈工智能 | 农行海宁市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481.47 |
海宁我耀 |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060,863.53 |
合计 | - | - | 10,062,345.00 |
2、新增银行账户冻结的原因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新增冻结,系子公司贷款逾期涉诉案件引发。相关债权人已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导致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或相关方送达的上述案件诉讼文书及财产保全相关材料。公司在取得诉讼相关文件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措施
1、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司法扣划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并非公司日常经营的主要账户,因此上述扣划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被划扣的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现金收购吉林市江机民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民科”)70%股权项目。该项目已于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1月17日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收购江机民科)终止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因此,本次扣划不会对相应募投项目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共有10,062,345元被冻结,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5%。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均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内的其他资金可正常周转使用,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已迅速制定和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尽快解决相关诉讼事项,并努力降低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潜在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公司已与相关方建立沟通渠道,正在积极协商募集资金的退回事宜,如协商退回存在困难,公司考虑使用自有资金、筹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三是信息披露。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1、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继续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10),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初步沟通,具体财务数据仍需进行审计后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