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提示性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董事兼副总经理刘中一先生发来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01执异141号](以下简称“《裁定书》”),现将《裁定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裁定书》的裁决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因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且所持部分股份处于司法拍卖公示阶段,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就其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在前述选定媒体上刊登。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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