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06月13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6月09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红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1年9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自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披露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申报政策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原证券事务代表杨欣悦女士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聘任新一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同意聘任康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简历
1、康灿,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2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深圳市鸿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2年8月入职汇源通信,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止目前,康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8-85516608
传 真:028-8551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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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C座26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