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发来的《告知函》的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发来的《告知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骐骥)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垠澳丰”)发来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蕙富骐骥和汇垠澳丰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来《关于终止涉汇源通信相关事项系列合作协议的函》。根据《关于搁置争议推动重组共同促进汇源通信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
13.2.4款“若本次定增方案实施完成前,甲方(蕙富骐骥)所持汇源通信股票全部或部分被司法拍卖处置,且乙方(鼎耘科技)主动放弃本次定增的,本协议终止”,另据《关于各方妥善解决涉汇源通信相关事项合作协议(一)》第8.2.5款“本协议相关联的《关于搁置争议推动重组共同促进汇源通信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关于各方妥善解决涉汇源通信相关事项合作协议(二)》任一协议未予签署、未能生效或被撤销、终止、解除的,本协议终止”以及《关于各方妥善解决涉汇源通信相关事项合作协议(二)》第8.2.5款“本协议相关联的《关于搁置争议推动重组共同促进汇源通信高质量发展的合作协议》、《关于各方妥善解决涉汇源通信相关事项合作协议(一)》任一协议未予签署、未能生效或被撤销、终止、解除的,本协议终止” 等;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此次来函所涉上
述三份协议关于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均已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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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