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以及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杰 邓路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