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汇源通信股票代码:000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5层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5层12室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3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19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3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耘科技 | 指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汇源通信、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586) |
蕙富骐骥 | 指 | 广州蕙富骐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汇源通信原第一大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5%,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于2024年1月24日办理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变,被动成为汇源通信的第一大股东 |
家家悦控股 | 指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家家悦集团 | 指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8.SH)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5层12室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李红星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7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1A52F11 |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 | 2018年1月29日至2048年1月28日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技术推广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维修;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成立时间
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29日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5层12室 |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 | 010-5811618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耘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家悦控股”)持有鼎耘科技81.43%股份,为鼎耘科技的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威海经区香港路西、浦东路南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威海经区香港路西、浦东路南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王培桓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9,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11-5-13 |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 | 2011-05-13至2061-05-1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000575487614H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以自有资金在国家允许范围内进行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策划;投资项目管理。(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家家悦控股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鼎耘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控制的核心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家家悦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红星
王培桓
44.56%
14.29%
14.29% | 81.43% | 4.29% | ||
序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1 | 山东鼎云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2 | 威海家家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项目管理,建设工程咨询 |
3 | 威海信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100% | 凭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小区绿化、房屋修缮;家政服务;房屋租赁 |
4 | 威海九龙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100% | 酒店管理;中餐类制售,住宿,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
5 | 荣成九龙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300 | 100% |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生产;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 |
6 | 威海九龙城休闲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房地产的开发、销售、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停车场收费管理 |
7 | 威海信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以自有资金对批发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进行投资 |
8 | 山东易思凯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 | 90% |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 |
9 |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708.SH) | 64,733.67 | 62.07% | 以超市连锁为主业,以区域一体化物流为支撑,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食品加工产业链为保障,以经营生鲜为特色的全供应链、多业态的综合性零售渠道商 |
10 | 威海信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15,000 | 50% | 在威海市区域内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开展委托贷款和股权投资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培桓持有家家悦控股44.56%股权,为鼎耘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公民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通讯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王培桓 | 男 | 3706201955******** | 中国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家家悦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外,王培桓无其他控制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持股平台公司,暂无实际业务经营活动,最近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681,642,277.70 | 758,057,208.78 | 494,601,948.70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527,962,725.26 | 544,339,486.17 | 256,153,449.08 |
净资产
净资产 | 153,679,552.44 | 213,717,722.61 | 238,448,499.62 |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77.45% | 71.81% | 51.79%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 | - | - |
净利润
净利润 | 5,301,936.38 | -24,730,777.01 | -6,831,118.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5% | -11.57% | -2.86%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以及诚信记录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鼎耘科技不存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涉及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管辖法院 | 诉讼标的金额 | 诉讼进展 |
1 | 鼎耘科技 | 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 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根据(2018)京03民初46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珠海横琴泓沛股权 | 根据(2021)京03执恢1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珠 |
伙)
伙) |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借款人民币2亿元及……相关利息费用 | 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银行存款一亿四千四百一十八万九千三百七十四元八角九分,冻结、划拨相关延期履行利息、费用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耘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身份证件号码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职务 |
李红星
李红星 | 无 | 男 | 中国 | 3421011974******** | 否 | 执行董事、经理 |
车晓燕
车晓燕 | 无 | 女 | 中国 | 6101141981******** | 否 | 监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最近五年,鼎耘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涉及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管辖法院 | 诉讼标的金额 | 诉讼进展 |
1 | 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李红星及相关人员 | 借款合同纠纷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院 | 根据(2021)最高法民终612号民事判决书,珠海横琴泓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自本判决生效之日十五日内向成都曙光光纤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亿元,李红星及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 根据(2022)川0191执恢610号履行到期债务证明书、(2021)川01执恢470号履行到期债务证明书,李红星及相关人员已向指定方履行到期债务合计2亿元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汇源通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家家悦控股持有上市公司家家悦集团(603708.SH)62.07%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作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汇源通信原第一大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5%),汇源通信董事刘中一先生以最高应价竞得,并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前,蕙富骐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蕙富骐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下降至26,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75%,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27,273,3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比例14.1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鼎耘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7,273,3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比例14.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鼎耘科技持有上市公司27,273,3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比例14.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因汇源通信原第一大股东蕙富骐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3,000,000股股份被司法拍卖(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5%),汇源通信董事刘中一先生以最高应价竞得,并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下简称“本次司法拍卖”)。本次司法拍卖前,蕙富骐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后,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蕙富骐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下降至26,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75%,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27,273,3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比例14.1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汇源通信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的情况。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没有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在未来12个月内实施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没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亦无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果在未来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是否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执行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如需要实施相关修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是否拟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章程中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进行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
八、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继续存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亦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为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如果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董事长李红星2022年11月签订代付款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李红星出借合计110,000,000元,代付(2021)最高法民终612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连带责任支付款项,李红星将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该款项。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资料如下所示,其中2022年财务报表经北京弘昌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弘昌泰审字【2023】第R1-848号),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14,970.71 | 19,041,616.60 | 1,601,412.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1,930,191.07 | 300.07 | 1,807,700.07 |
预付款项 | 372,641.13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9,050,123.30 | 217,871,652.22 | 101,238,042.62 |
流动资产合计 | 282,967,926.21 | 236,913,568.89 | 104,647,155.63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8,325,244.41 | 325,997,346.53 | 305,843,634.2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5,489,836.64 | 161,290,888.00 | 49,000,000.00 |
固定资产 | 29,969,107.08 | 31,676,978.91 | 33,407,795.00 |
使用权资产 | - | 1,731,759.78 | 1,063,363.81 |
长期待摊费用 | 360,000.00 | 426,666.67 | 360,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000.00 | 20,000.00 | 280,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8,674,351.49 | 521,143,639.89 | 389,954,793.07 |
资产总计 | 681,642,277.70 | 758,057,208.78 | 494,601,948.7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32,835,816.17 |
应付职工薪酬 | 38,232,37 | 53,000.15 | 88,183.24 |
应交税费 | 7,203.17 | 318,483.69 | 3,519.09 |
其他应付款 | 431,279,649.07 | 451,687,896.52 | 222,420,524.13 |
流动负债合计 | 431,325,084.61 | 452,059,380.36 | 255,348,042.6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6,637,640.65 | 90,548,346.03 | - |
租赁负债 | - | 1,731,759.78 | 805,406.4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637,640.65 | 92,280,105.81 | 805,406.45 |
负债合计 | 527,962,725.26 | 544,339,486.17 | 256,153,449.08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290,000,000.00 | 290,000,000.00 | 29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136,320,447.56 | -76,282,277.39 | -51,551,500.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3,679,552.44 | 213,717,722.61 | 238,448,499.6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81,642,277.70 | 758,057,208.78 | 494,601,948.70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282,852.33 | 9,450,930.53 | 9,211,356.58 |
其中:营业成本 | - | - | - |
税金及附加 | 21,267.46 | 24,721.99 | 57,200.00 |
销售费用 | - | - | - |
管理费用 | 5,455,627.37 | 9,387,974.78 | 6,088,037.42 |
研发费用 | - | - | - |
财务费用 | 4,805,957.50 | 38,233.76 | 3,066,119.16 |
加:其他收益 | - | 18,930.51 | 1,549.8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583,755.66 | -6,974,557.86 | 3,950,710.2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1,837,471.58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6,486,747.55 | -1,471,854.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3.05 | -24,730,777.01 | -6,730,951.01 |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100,167.2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301,936.38 | -24,730,777.01 | -6,831,118.25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01,936.38 | -24,730,777.01 | -6,831,118.25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6,317.66 | 96,780,122.33 | 111,500,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16,317.66 | 96,780,122.33 | 111,500,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719,537.66 | 392,082.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2,744.36 | 49,637.73 | 71,707.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55,169.08 | 181,065,786.28 | 87,775,949.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267,913.44 | 181,834,961.67 | 88,239,738.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51,595.78 | -85,054,839.34 | 23,260,261.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583,755.66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27,015,043.00 | 42,874,61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583,755.66 | 227,015,043.00 | 42,874,618.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55,160,000.00 | 2,582,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66,900.88 | 36,000,000.00 | 49,7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66,900.88 | 91,160,000.00 | 52,282,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6,854.78 | 135,855,043.00 | -9,407,382.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89,294.62 | - | 20,0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89,294.62 | - | 20,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33,360,000.00 | 32,53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33,360,000.00 | 32,530,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9,294.62 | -33,360,000.00 | -12,53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545,446.38 | 17,440,203.66 | 1,322,879.8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60,417.09 | 1,601,412.94 | 278,533.1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14,970.71 | 19,041,616.60 | 1,601,412.94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1、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董监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报告日前24个月内相关交易的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未变更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文件
6、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应履行的义务所做出的承诺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8、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星
签署日期: 2024年01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星
签署日期:2024年01月29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股票简称 | 汇源通信 | 股票代码 | 00058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一办公楼15层12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 | 增加□ 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其他股东所持股权司法拍卖导致第一大股东变更)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27,273,330股 持股比例:14.1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无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持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汇源通信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交易行为。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鼎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星
签署日期: 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