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86证券简称:汇源通信公告编号:2026-030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进展暨
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拟将被执行人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晟辉”)所持有的证券简称为“汇源通信(证券代码000586)”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采取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的拆分方式,分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进行强制卖出。
2.股东泉州晟辉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泉州晟辉出具的《告知函》,获悉泉州晟辉于2026年6月16日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本次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降至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的情况
1.本次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执行方式 | 执行期间 | 执行均价(元/股) | 执行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泉州晟辉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6年6月16日 | 15.01 | 1,930,000 | 1% |
泉州晟辉本次被司法执行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方式取得,不涉及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14.87元/股至
15.25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被强制执行前后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执行前持有股份 | 本次执行后持有股份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泉州晟辉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72,301 | 5% | 7,742,301 | 4%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泉州市晟辉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祥云路237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6月16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股东泉州晟辉2026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本次权益变动后,泉州晟辉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降至4%,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未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汇源通信 | 股票代码 | 00058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930,000 | 1% | ||
| 合计 | 1,930,000 | 1%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被强制执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9,672,301 | 5% | 7,742,301 | 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672,301 | 5% | 7,742,301 | 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拟将被执行人泉州晟辉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采取1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1%)的拆分方式,分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进行强制卖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被动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被动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尚未履行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因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泉州晟辉本次因被司法强制执行而处置的股份部分已执行完毕,本次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执行数量超过此前披露的执行数量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泉州晟辉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被司法执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泉州晟辉出具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