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金洲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18  *ST金洲(000587)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证券代码:400161 证券简称:R金洲1 主办券商:万和证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世纪中心2501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股东

5.会议主持人:杨前林(经现场列席的股东推举)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694,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9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1,694,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

会议现场列席的股东2人,均通过网络方式投票。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0人;

2.公司在任监事1人,列席0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修订前: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订后: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0,677,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对股数1,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海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2025年4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0,677,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对股数1,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奉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2025年4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0,677,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对股数1,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其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见2025年4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0,677,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对股数1,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任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详见2025年4月3日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20,677,3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反对股数1,01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20,677,35399.76%1,017,0000.24%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栋、马玲珊。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高海岛董事任职2025年4月16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胡奉义董事任职2025年4月16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张其付董事任职2025年4月16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