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预通知于2023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飞先生、刘献栋先生,独立董事杨大贺先生、黄跃刚先生、蔡可青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全体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贵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3年10月24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贵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不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