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药业:关于收到名实药业股东终止股权转让通知函的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名实药业股东终止股权转让通知函的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让方”)于 2024年9月3日收到武汉名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实药业”)相关股东谈运良、王中(以下简称“转让方”)的通知函:因转让方自身原因,转让方决定单方面终止与本公司的合作,解除双方于2024年2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承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已收到本公司支付的股份转让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转让事项背景
本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名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拟以现金人民币 1.4135 亿元的对价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名实药业55%股权,该事项在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收购事项详见《关于收购武汉名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已根据协议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预付款/首付款合计4240.5万元。
二、收到通知函主要内容
1.转让方因故单方面终止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事项,解除《股份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自本通知到达之日起解除,转让方承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已收到的股份转让首付款合计4240.5万元。
3.《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尚未完成交割,协议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转让方按承诺期限退还股份转让首付款。
三、后续措施
鉴于转让方因故单方提出终止协议请求,收购事项已无法继续实施。一方面,本公司督促转让方尽快返还股份转让首付款;另一方面,本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应条款,双方协商解决解除协议后续事项。本次股权收购终止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与名实药业的业务层面合作。
四、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名实药业尚未完成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交割,转让方已承诺原路退还已收到的股份转让首付款。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将继续围绕董事会制定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谋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