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4)。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