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30号文注册。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原申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变更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前述法律文件不包括《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请以重新签署版《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准。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