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4  太阳能(0005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3-50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债券代码:148295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之后,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按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决定任一日不超过35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10亿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现上述授权即将到期,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未使用完毕,为充分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满足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可以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129,409股新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3元/每股,募集资金总额5,981,117,981.67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8,463,846.20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72,654,135.47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3,275,937.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197.98元。以上募集资金2022年7月18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9日出具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441)验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中节能滨海太平镇3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124,004.18110,100.00
2中节能敦煌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14,292.709,800.00
3中节能贵溪流口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20,565.5418,700.00
4福泉市道坪镇农业光伏电站项目75,172.5169,000.00
5中节能太阳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玉门50兆瓦风光互补发电项目24,728.1922,400.00
6中节能崇阳沙坪98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44,884.5440,000.00
7中节能(监利)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中节能荒湖农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二期100MW建设项目44,758.1341,700.00
8荔波县甲良农业光伏电站项目74,545.6069,400.00
9中节能永新芦溪10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43,627.5838,900.00
10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180,000.00
合计646,578.97600,000.00

二、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450,794,884.39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556,355,500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121,785,248.92元,补充流动资金1,772,654,135.47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2,480,000,000元,产生投资收益57,797,470.82元,募投账户产生利息15,715,

867.87元,募投账户余额115,372,589.77元。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暂时闲置原因及现金管理目的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末,募投账户余额1.15亿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4.8亿元。预计2023年7月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左右,募投账户余额0.75亿左右,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4亿元左右,可用募集资金余额24.75亿元左右。

为保证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情况下,拟根据最高闲置募集资金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24亿元(含)购买符合监管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后续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现金管理额度将逐步减少。

(二)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满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可以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

(三)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23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按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决

定任一日不超过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该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存在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银行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2.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后,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支出和收回情况。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等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5.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相关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的制定紧密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而且公司通过合理的现金管理方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同时购买的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均是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特点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相关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暂时闲置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在一年内可以滚动进行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23年8月5日起12个月内,按照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期限和投资品种,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的合作机构、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8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太阳能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太阳能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7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