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付息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太阳能(00059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591证券简称:太阳能公告编号:2024-61债券代码:149812债券简称:22太阳G1债券代码:148295债券简称:23太阳GK01债券代码:148296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

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品种一)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债券代码:148295

?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付息日:2024年5月22日

?计息期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3太阳GK01”、“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1日,凡在2024年5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5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至2024

年5月22日将期满1年。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23太阳GK01

3、债券代码:148295

4、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2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附第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后1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2.50%10、起息日:2023年5月22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5月2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2、兑付日:2025年5月22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无债项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23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转让。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0%。每手“23太阳GK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2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0.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5.00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债券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5月22日

3、除息日:2024年5月22日

4、债券付息日:2024年5月22日

5、下一付息期利率:2.50%

四、本次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2024年5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年5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本次付息办法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等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发行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

联系人:朱珊

联系电话:010-83052381

八、相关机构

1、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人:芮文栋、姚吉、程知远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2、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

28楼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