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2025-38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会学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张会学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5年4月9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张会学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根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规定进行了期权行权140,000份;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优先配售公司可转债2,250张;除上述以外,提议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张会学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