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和权力。监事会全体成员遵守诚信原则,按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报告并出具意见,听取汇报及现场调研,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积极维护股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监事会换届工作,于2024年5月9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5月17日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分别为李芳、朱佐宏、刘譞,其中李芳为监事会主席,刘譞为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5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现场+通讯会议1次,审议通过57项议案,各位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召开 方式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题 |
2024年1月9日 | 通讯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 |||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内容的议案》 |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议案》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的议案》 | |||
《关于制定<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4年1月18日 | 通讯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2024年2月8日 | 通讯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24年3月25日 | 通讯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外币借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4月11日 | 现场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3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 |||
《关于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 |||
《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变更还款计划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
的议案》 |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2024年4月26日 | 通讯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5月17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4年6月12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南昌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湖北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024年6月26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
2024年7月17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 |||
《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 |||
2024年7月22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三年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现场与视频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4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三年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变更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24年12
月26日
2024年12月26日 | 通讯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
上述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经营、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定期审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管理、财务制度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部门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确为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结构体系,且执行情况良好。2024年,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及时调整、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
(七)关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检查,认为:
公司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规定,强化信息披露审批和流程管控,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形。
(八)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2024年,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关于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调整、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关于现场调研情况
加强日常运营监督检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2024年7月,监事会赴公司西北区多个项目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公司西北区关于自身发展历
程、近三年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思路等方面的汇报,并与武威公司及员工展开深入交流,结合经营发展现状与业务发展趋势,就强化市场拓展、内控合规、科技创新等事项提出了监督意见。通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及座谈,监事会加深了对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切实提升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广度、力度与深度。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守职责,勤勉履职,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高目标,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加强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监督和敦促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要持续推进公司规范治理,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严格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履职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防止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策行为发生。其次,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加强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防患于未然。最后,监事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系统专业知识学习,尤其是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财务等知识的学习,从而提高监事会成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监事会履职能力。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