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发展: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3 日、2026 年3 月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公 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福置业”)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3 月4 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006】号公告)。现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将破产清算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2026]闽0128 破申1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 条、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中福海峡(平潭) 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福置业破产清算,旨在通过破 产清算程序,避免公司债务风险进一步恶化,控制公司潜在的投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福置业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实际情况和进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结果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审计报告为准。该事项不会 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整体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等情形。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及法院要求配合推进相关工 作,最终破产清算方案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