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COMPOSITEENERGYGROUPCO.,LTD
证券代码:
000593证券简称:德龙汇能公告编号:
2024-02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4年
月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
月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
号华联东环广场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提案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提案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 |
13.00 | 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提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非表决事项)。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3、提案1—6、提案9、提案13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提案7—8、提案10—12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快件)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17日(9:15—11:45,14:15—17:1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所需证件:
(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
5、注意事项:
(1)信函(快件)、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17:15。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文件原件到场,法人授权等相关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6、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层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51
指定邮箱:
sz000593@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德龙汇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电话:(028)68539558(董秘办)联系人:詹培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593”,投票简称为“德龙投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3”,投票简称:“德龙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对德龙汇能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提案 | √ | |||
8.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提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 √ | |||
13.00 | 关于子公司氢能科技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提案 | √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单位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