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59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投资”)将向其参股公司成都天华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源公司”)按照34%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474.98万元,期限5年,按照年利率4%收取利息。天华源公司其他股东甘孜县源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泉水电”)通过其实控人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整体风险可控,天华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概述
天华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联投资的参股公司,华联投资持股34%,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泉水电持股66%。天华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主要经营酒店业务,目前处于酒店装修及开业准备阶段。酒店装修投资预算2,271万元,华联投资与源泉水电已按持股比例完成出资合计1,000万元,现双方继续按出资比例向天华源公司提供借款补足酒店装修及开业资金。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华联投资以自有资金向天华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人民币474.98万元,借款期限5年,借款年利率4%。源泉水电通过其实控人向天华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人民币
922.02万元,其他借款条件与华联投资一致。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天华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53号7-12楼、55号7、8楼1-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军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8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棋牌室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日用品销售;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
关联关系情况:非上市公司关联方。
2、股权结构
源泉水电持股比例为66%,华联投资持股比例为34%。天华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邱军磊。
3、天华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000.09 |
负债总额 | 0.09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 1,000.00 |
项目 | 2024年9月 |
营业收入 | 0.00 |
利润总额 | 0.00 |
净利润 | 0.00 |
天华源公司是2024年8月新成立的公司,目前正处于酒店装修及开业准备阶段,尚未对外营业。
4、其他说明
目前天华源公司租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建设路房产,用于开展连锁酒店加盟经营等业务,租赁面积合计为 10,077.35 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商业经营,租赁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39年6月30日止,合计15年。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天华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华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甘孜县源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孜县迎宾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军磊;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成立日期:2010年9月7日;经营范围:水力发电(公司凭国家法律、法规许可或批文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非上市公司关联方。
2、其他说明
本次源泉水电将通过其实控人邱军磊按照持股比例向天华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源泉水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邱军磊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人1):成都华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出借人2):邱军磊
丙方(借款人):成都天华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丁方:甘孜县源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借款金额:甲方出借金额:人民币4,749,800元;乙方出借金额:人民币9,220,200元。
2、借款期限:自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9年12月26日止。
3、借款利率:年利率4%。
4、借款用途:用于丙方的生产经营。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较小,整体风险可控,天华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华联投资向天华源公司派驻了董事、监事以及财务人员,能够
密切关注天华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同时将加强对天华源公司的风险监控,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华联投资向天华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满足酒店装修及开业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酒店开业进程,保障公司资产的盈利能力。华联投资及天华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财务资助,并按年利率4%收取利息,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7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6%,无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