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4:3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4年2月5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昌盛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35,110,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3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34,353,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5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110,2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53,7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756,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6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全资子公司2024年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4,528,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64%;反对58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5870%;反对58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4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兴龙、冯建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
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监高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