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实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0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5: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4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和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6) |
2.01 | 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
2.02 | 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 | √ |
2.03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 | √ |
2.04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2.05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2.06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交割安排 | √ |
2.07 | 重大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 |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 √ |
2.1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 √ |
2.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 √ |
2.1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 √ |
2.1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 |
2.1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2.1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2.18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19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2.20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 |
2.21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 √ |
2.22 |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 |
2.23
2.23 |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途 | √ |
2.24 | 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25 |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 √ |
2.26 |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 √ |
3.00 |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上述十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
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上述十八项议案均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应遵循回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上述议案2.00需逐项表决。
5.根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方式请发送传真后来电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
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388号。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维宏
联系电话:0951-8697187
联系邮箱:btsy000595@126.com
(五)相关费用
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简称为“西轴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26) | |||
2.01 | 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 | |||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
2.02 | 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对方 | √ | |||
2.03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 | √ |
2.04
2.04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
2.05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06 | 重大资产置换——置换资产交割安排 | √ | |||
2.07 | 重大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的人员安置 | √ | |||
2.08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
2.09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
2.10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 √ | |||
2.11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 √ | |||
2.12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地点 | √ | |||
2.13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 √ | |||
2.14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 | |||
2.15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
2.1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7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 | √ | |||
2.18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
2.19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20 | 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 √ | |||
2.21 |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 √ | |||
2.22 | 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 √ | |||
2.23 |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途 | √ | |||
2.24 | 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25 | 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地点 | √ | |||
2.26 | 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 √ |
18.00
18.00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非累积投票议案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权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