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2  *ST宝实(000595)公司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 号公司7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2 人,代表股份 347,046,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334,0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8 人,代表股份13,046,6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0 人,代表股份 13,046,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 人,代表股份13,046,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议案1-9 及议案11-1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议案10 为 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本次议案8 和议案9 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已遵循回 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344,47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75%;反对2,5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8%;弃权54,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57%。

同意10,47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97%;反对2,52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18%;弃权 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5%。

议案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44,47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89%;反对2,5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3%;弃权54,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8%。

同意10,47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80%;反对2,517,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0%;弃权 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

议案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4,464,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58%;反对2,5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7%;弃权60,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5%。

同意10,464,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037%;反对2,52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03%;弃权 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0%。

议案4:《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44,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601%;反对2,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1%;弃权54,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8%。

同意10,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87%;反对2,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21%;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

议案5:《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44,43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463%;反对2,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5%;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3%。

同意10,43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08%;反对2,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70%;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6:《2026 年度融资计划》

同意344,468,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70%;反对2,5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0%;弃权55,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0%。

同意10,468,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67%;反对2,52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87%;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议案7:《2026 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344,4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62%;反对2,5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9%;弃权55,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0%。

同意10,4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44%;反对2,526,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9%;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议案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22%。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9: 《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22%。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同意344,420,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433%;反对2,5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弃权87,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52%。

同意10,420,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11%;反对2,53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83%;弃权 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7%。

议案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344,36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266%;反对2,5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8%;弃权92,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7%。

同意10,36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73%;反对2,59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7%;弃权 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0%。

案》

议案12:《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同意344,36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264%;反对2,5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2%;弃权91,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4%。

同意10,36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19%;反对2,59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52%;弃权 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雍丽楠、冯建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