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星期一)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互联网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1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 号公司703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2 人,代表股份 347,046,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7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334,00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8 人,代表股份13,046,68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0 人,代表股份 13,046,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8 人,代表股份13,046,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8%。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议案1-9 及议案11-1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通过。议案10 为 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本次议案8 和议案9 系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宁夏电 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已遵循回 避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344,47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75%;反对2,5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8%;弃权54,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57%。
同意10,470,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97%;反对2,52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18%;弃权 5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85%。
议案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44,47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89%;反对2,5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3%;弃权54,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8%。
同意10,475,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880%;反对2,517,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20%;弃权 5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0%。
议案3:《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44,464,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58%;反对2,5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7%;弃权60,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5%。
同意10,464,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037%;反对2,52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03%;弃权 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0%。
议案4:《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344,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601%;反对2,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1%;弃权54,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58%。
同意10,47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3187%;反对2,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621%;弃权 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
议案5:《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44,43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463%;反对2,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5%;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53%。
同意10,431,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08%;反对2,528,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70%;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6:《2026 年度融资计划》
同意344,468,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70%;反对2,52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0%;弃权55,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0%。
同意10,468,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367%;反对2,52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87%;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议案7:《2026 年度投资计划》
同意344,4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562%;反对2,5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9%;弃权55,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60%。
同意10,465,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2144%;反对2,526,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609%;弃权 5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6%。
议案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22%。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9: 《关于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87,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6722%。
同意10,42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9247%;反对2,531,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31%;弃权 8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2%。
议案1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
同意344,420,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433%;反对2,53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弃权87,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52%。
同意10,420,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8711%;反对2,538,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83%;弃权 8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7%。
议案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344,36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266%;反对2,59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68%;弃权92,5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67%。
同意10,36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73%;反对2,59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37%;弃权 9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0%。
案》
议案12:《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同意344,36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2264%;反对2,59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2%;弃权91,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64%。
同意10,362,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79.4219%;反对2,593,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752%;弃权 9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雍丽楠、冯建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关于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