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经理层选聘制度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选聘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公司经理层成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组织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公司经理层人员,必须突出政治标准、专业能力和履历业绩,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党委应当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推荐人选、组织考察等方面发挥前置作用,有序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大力培养选拔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优秀年轻企业管理人员,同时注重用好各年龄段企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选条件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符合“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较强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三)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治企能力和执行能力,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从业。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适当放宽。
(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技能。
(四)业务能力突出,熟悉公司经营现状、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模式等。
(五)担任专业领域的经理层成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上市公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
第三章 选聘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坚持党委对公司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经理层成员选聘一般采取内部推选、竞聘上岗、委托推荐等方式。
第八条 选聘公司经理层成员的方式及程序:
(一)内部推选
(1)分析研判和动议: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工作方案,报党委会集体决策。
(2)民主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制定民主推荐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党委组织部门联合人力资源中心开展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对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工作报告,报党委领导审批同意,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门联合人力资源中心形成考察小组,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
(4)确定候选人:形成考察报告,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经公司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
(5)董事会研究聘任: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竞聘上岗
主要包括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发布竞聘公告、开展资格审查、实施竞聘、公示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及聘任建议、党委研究讨论等程序。
(三)委托推荐
经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或者业内专家等第三方推荐的,党委组织部门联合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背景调查,并与人选进行意愿沟通,必要时开展能力和素质测评。
竞聘上岗和委托推荐,经公司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
第四章 任期管理、考核评价
第九条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公司经理层成员实行任期制,一般以三年为一个任期。
第十条 任期结束,结合任期评价情况,符合条件的,经董事会研究可以续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