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2.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选举梁金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周庆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家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闫立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许鹏先生、张立宏先生、高家坤先生、李安军先生、朱向红先生、康磊先生、朱家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家峰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独立董事:王瑞华、徐志豪、李静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