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以下简称“总经理办公会”)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董事会的授权,组织经营管理班子实施党组织、董事会决议,研究需提交党组织、董事会审议事项,发挥把关作用,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议定事项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与党组织、董事会的决定、决议精神保持一致。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时,按照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执行。有需要提请党组织、董事会研究审议的,按程序提交研究审议。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级子公司。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由办公室组织安排有关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公司高管参加,根据需要安排其他相关人员列席,未经主持人同意,非公司员工不得列席会议。参会、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总经理请假。
第七条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人员与会议审议的事项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
系时,该人员应回避。
第八条
各单位按照本规则提报股份公司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事项,应当在会议召开
个工作日前将议题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于会前报各高管阅知。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以现场召开为主要方式,必要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十条 办公室负责收集并筛选会议议题、会议通知、承办会务、整理并制发会议纪要,组织督办会议交代事项落实情况。提报单位应按照下列程序提交议题:
(一)日常经营类议题应与相关部门充分讨论,如有主管部门,需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总经理审阅同意后列为上会议题;
(二)制度类议题应当在会审结束后,由制度主责单位组织征求高管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制度送审稿,报总经理审阅后提交上会;
(三)方案类议题,如薪酬方案、项目设计方案、重大活动方案等,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充分征求相关高管意见、报总经理审阅后提交上会;
(四)子公司提交的议题应履行完子公司决策程序,并征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高管意见;
(五)属于党委会前置研究事项,党委会研究认为需要上会研究落实的,应及时提交上会;
(六)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不应临时增加议题,特殊情况下必须临时增加议题,应在会前取得主持人批准。
第十一条 会议坚持一事一议,主办部门负责人对提交的议题进行汇报。总经理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总经理负责制。在对议题进行决策时,应进行必要的沟通、研究和讨论,分管领导先发表意见,经营管理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依次发言,应表明赞同与否的明确态度,总经理作最后发言。
第十二条 会议原则同意但须修改的事项,修改的内容有实质性变化的,须在修改完成后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研究贯彻执行党组织、董事会意见决议,部署、协调、落实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会议主要内容:
(一)下列事项应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1.股份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含投资计划、资金规划等)、预算方案、财产清查结果;
2.股份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建议案、部门二级机构和一级子公司部门(市场机构设置除外)的设立和撤销;
3.各级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注销等方案;
4.较大资产处置或转让。是指盘盈、盘亏、报废、出售资产账面净值
100.00
万元以上的资产;
5.较大生产经营性投资。生产制造板块单项金额1,000.00万元以上;其他类型子公司单项金额
500.00
万元以上;
6.各级子公司向股份公司借款额度审批;
7.股份公司职工及一级子公司管理团队年度考核奖励方案、薪酬方案、生命健康安全等切身利益的事项;
8.其他需要上会审议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报总经理办公会决策
1.资本性项目投资。股份公司、安徽龙瑞玻璃有限公司、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及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单项金额
500.00
万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其他生产制造板块公司单项金额
100.00
万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其他类型公司(不含销售公司)单项金额
100.00
万元以上
500.00
万元以下;
2.股份公司年度成本费用预算调整及单项
100.00
万元以上的新增预算事项;
3.年度规划范围内购买非标准化理财产品或二级市场股票买卖及大宗交易;
4.单项费用
100.00
万以上的科研项目立项;
5.对外捐赠同一事项
50.00
万元以上
100.00
万元以下且年度累计捐赠
200.00
万元以下的;
6.对外出租单项资产收取年租金
100.00
万元以上的,或者对外出租资产免收租金的、免费授权使用公司无形资产的;
7.确定特殊奖励标准。奖励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集体;奖励成功申报净金额1,000.0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的集体;
8.单批金额
亿元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
9.股份公司中心负责人绩效管理方案;
10.股份公司及一级子公司年度招聘计划;
11.股份公司制定的经营管理制度;
12.一级子公司章程修订;
13.股份公司及一级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置和注销;
14.公司党组织、董事会要求,需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
15.其他制度明确规定需要上会决策的事项,或经总经理批示需要上会决策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与本议事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议事规则为准。
第十五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公司授权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