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2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董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