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31  古井贡酒(000596)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古井贡酒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657,925.1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4,342,074.85元,实际到账资金金额4,957,547,169.8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29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节余及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额理财、利息收益净额(扣除手续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4,954,342,074.854,954,342,074.854,725,152,600.41213,528,758.05444,671,947.71
合计4,954,342,074.854,954,342,074.854,725,152,600.41213,528,758.05444,671,947.71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名称、账号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余额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26708010400124034,734,990.31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行营业部34050188860800002473306,360,823.72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318040029000276669133,573,243.83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分行营业部1782623071732,889.85
合计444,671,947.71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22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4,467.19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就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适时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公司同意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4,467.19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募集资金受银行未结利息影响,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最终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上述行为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