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实施成都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实施成都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实施成都中心城区厨余(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