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3-11-18  兴蓉环境(000598)公司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会议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至议案四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国有企业党建相关规定、国资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公司注册地址地名发生变更,故将《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由“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修改为当前地名“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七路751号”,公司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会议议案之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

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会议议案之三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国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会议议案之四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相关内容。请股东予以审议。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