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兴蓉环境(00059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1081.SZ/1980144.IB 债券简称:19兴蓉G1/19兴蓉绿色债01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

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0,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5,566,321股变更为2,984,996,3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996,321元。

根据《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绿色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作为“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现定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1081.SZ/1980144.IB。

(三)债券简称:19兴蓉G1/19兴蓉绿色债01。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发行规模:8亿元,债券余额5.5亿元。

4、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为4.26%;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至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3.2%,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5、起息日及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29日为上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三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三)债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1日。

(四)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00-11:00。

(五)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

(六)召开地点:本次会议采用线上召开方式,不设召开地点。

(七)召开方式:线上。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2023年12月13日17:00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4)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民生银行指定邮箱:huangdong@alu.ruc.edu.cn,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并在会议召开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文件的原件邮寄到民生银行指定邮寄地址(详见“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十)民生银行联系方式”)。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9兴蓉绿色债01/19兴蓉G1”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除非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无论是否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均无表决权,且其持有的本次未偿还债券不计入出席会议的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1)债券发行人;(2)持有本次债券且持有债券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3)债权代理人;(4)上述(1)至(3)的重要关联方。

3、发行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十)民生银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6号楼;

联系人:黄冬;联系电话:18011572841/028-62939840;邮编:610000;邮箱:huangdong@alu.ruc.edu.cn。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1)。

四、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不含50%)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二)债券持有人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以下一种意见: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拥有的表决权与其持有的债券金额一致,即每100元人民币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50%以上(不含50%)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经通过,对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放弃行使表决权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同样具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六)债权代理人应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执行,及时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使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得到具体落实。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债权代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发出补充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机构债券持有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自然人债券持有人由本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二)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12月12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3)以及上述相关文件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民生银行指定邮箱:

huangdong@alu.ruc.edu.cn,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并在会议召开日后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文件的原件邮寄到民生银行指定邮寄地址(详见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十)民生银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诗苑;

电话:028-85293300-8232;

传真:028-85007801。

2、债权代理人及会议召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6号楼;

联系人:黄冬;

电话:18011572841/028-62939840;

电子邮箱:huangdong@alu.ruc.edu.cn。

七、附件

(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二)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回执;

(四)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570,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985,566,321股变更为2,984,996,321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为2,984,996,321元。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减资不影响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发行人提议在“19兴蓉G1”的存续期内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继续履行全部权利义务,债券持有人不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要求提前清偿“19兴蓉G1”项下的债务和新增偿债保障措施。特此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或本人)对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任意一栏打“√”;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一张):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参会回执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已知悉,本单位(本人)或本单位(本人)授权的代理人将出席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参会材料。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日期: 年 月 日

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本单位(或本人)已经按照关于《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或本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一张):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