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蓉环境: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实施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排水公司持股99%,环境建设公司持股1%。除注册资本以外的剩余项目资本金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通过增资计入资本公积的方式补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1)。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嫏女士和贾飒飒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排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3,700万元)运营《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协议》项下新建污水污泥厂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